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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残疾人法律援助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受理机构
咨询电话
15663123148
办理条件及依据
【援助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残疾人。 【援助条件】 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 【援助范围】 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社会保险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
1、残疾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残疾人证》;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2、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明材料; 3、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克东镇圣水路克东县司法行政办公楼2楼县法律援助中心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15663123148 E-mall:kdxflyzzx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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