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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高龄津贴审批
事项性质
受理机构
申请人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
咨询电话
0452---4321806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    80至89周岁的低收入(含低保)老人,90周岁以上所有老人 【办理依据】   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黑民福〔2010〕71号)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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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3份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本人在审批机关指定银行储蓄存折的帐号复印件,80至89岁还要提供低保或低收入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
受理时间
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克东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452---432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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