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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乡村兽医注册登记
事项性质
许可
受理机构
克东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咨询电话
0452-4312324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兽医登记:

(一)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

(二)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

(三)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的;

(四)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 办理依据: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十七号)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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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1、取得中级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转业学历的; 2、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 3、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5年以上的; 4、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公休日、节假日、设备故障除外)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0452-4312324 kd43123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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