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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事项性质
许可
受理机构
克东县农业局
咨询电话
13054303858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 (一)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

(二)用于繁殖的亲体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

(三)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四)由与数产苗种生产和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8月28日通过)第十六条第三款; (二)《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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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一)填写《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审批申请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复印件)1份,1寸免冠照片1张; (四)单位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复印件)1份; (五)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承包人按规定签定的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公休日、节假日、设备故障除外)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人大办公楼水产站)1305430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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