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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撤销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服务
受理机构
克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
0452---4321806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 1、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消该婚姻; 2、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3、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和有无债务问题的声明书,申请时距结婚之日起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
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

提交材料
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结婚证,要求撤消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受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克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三楼
受理时间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克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452---432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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