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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离婚登记指南
事项性质
服务
受理机构
克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
0452---4321806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属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要求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的处理达成一致协议; 5一方或双方户口属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合法的,完全真实有效的。
办理流程

 提供证件—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审查—登记(领取离婚证)

提交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双方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以上证件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克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三楼三号窗口
受理时间
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0452---432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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