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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在职职工参保的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受理机构
克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咨询电话
0452-4328577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依据】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04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 【办理条件】   企业新招工人员,具有原始档案的企业未参保人员
办理流程

 企业新招人员在每月2-20日到户籍所在社保局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企业为其缴纳参保之月起的养老保险费。

漏保人员在每月2-20日携带原始档案和身份证户口本到社保局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提供在职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档案,户口本,招聘表或经劳动行政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等资料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 漏保人员本人携带原始档案和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局窗口
受理时间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0452-432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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