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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办理
事项性质
服务
受理机构
克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咨询电话
0452-4320875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 (1)已经参加城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的人员。 (2)转入地社保机构必须与国家人社部信息平台对接。 (3)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限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规及省市业务流程。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1、由接收地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2、办理人持身份证、缴费票据及接收函到转出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办理人持转出地社保部门打印相应资料到接收地社保部门办理。
省外转移:
1、由转出地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办理人持缴费凭证到接收地社保部门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3、办理人持接收函到转出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转出地社保部门打印转移信息表及个人账户记录表,并负责邮寄到接收地社保部门。
提交材料
省内转移: 办理人身份证、缴费票据及接收函 省外转移: 办理人身份证、缴费票据及接收函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克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受理时间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地址:克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52-432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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