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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终止审批的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审核
受理机构
克东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咨询电话
0452-6154810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申请变更后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达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申请设置的条件。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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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学校(教育机构)董事会(理事会)依照章程决定终止的文件; (三)学校(教育机构)财产、财务清算和清偿的法律文件; (四)学校(教育机构)对剩余财产处理情况清单; (五)原在校学生的安置情况报告。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克东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教育局二楼西侧第一间办公室)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52-615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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