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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出口退(免)税认定注销的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服务
受理机构
克东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咨询电话
0452-4325349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注销。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企业申请后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对于审核无误的办理相关认定注销手续,审核结果应及时告知企业。 办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12号)。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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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1、A04008《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A08020《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企业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 3、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企业决议 4、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企业章程 5、相关部门批件 6、承继注销企业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在注销企业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克东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受理时间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0452-432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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