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办事大厅
事项名称
地税普通发票的认定与领购的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服务
受理机构
克东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咨询电话
15714627915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已办理税务登记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号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审批→办税服务厅发售

提交材料
一、发票认定(初次领购)所需报送资料: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类认定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发票专用章印模 二、领购发票所需资料: (1)《发票领用表》 (2)《发票领购簿》 (3)已开具发票的存根 (4)需上报的发票开具数据信息资料(通用机打自开票纳税人)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克东县地方税务局一楼办税服务厅1号窗口
受理时间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15714627915
版权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技术支持 :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克东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子政务办承办 地址 : 中国黑龙江省克东县 E-mail : kdxzfw@126.com 黑ICP备05005603号-1 齐公网安备230230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