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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契税减免税审批的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审批
受理机构
克东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咨询电话
15714627915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 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减免税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3、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2013年第2号)第十九条第四项:计税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减免税,报县(市、区)地税机关审批。
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审批→办税服务厅出件

提交材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减免税的理由、依据、项目、期限、数量、金额、减免税种的缴纳与滞欠等情况 (二)《契税减免申请审批表》 (三)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地税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克东县地方税务局一楼办税服务厅1号窗口
受理时间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1571462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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