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办事大厅
事项名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的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服务
受理机构
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
咨询电话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临时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条款。

办理流程

 20.png

提交材料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3)税务登记副本 (4)外出经营合同或其他外出经营活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受理时间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版权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技术支持 :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克东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子政务办承办 地址 : 中国黑龙江省克东县 E-mail : kdxzfw@126.com 黑ICP备05005603号-1 齐公网安备230230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