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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公司注销登记的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审核
受理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0452--4237018
办理条件及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提交材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水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受理时间
受理2工作日(法定工作5日) 审查决定10工作日(法定20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0452--4237018 克东镇圣水路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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