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办事大厅
事项名称
从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流程的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许可
受理机构
克东县环境保护局业务股
咨询电话
0452—4312369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 1、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2、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基本材料;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意见,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 4、保证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受理时间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0452—4312369
版权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技术支持 :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克东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子政务办承办 地址 : 中国黑龙江省克东县 E-mail : kdxzfw@126.com 黑ICP备05005603号-1 齐公网安备230230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