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排污者遇台风、火山爆发、洪水、干旱、地震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2、排污者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火灾、他人破坏等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 缓交排污费条件:1、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正在申请减免排污费以及市级以上(地、州)财政、价格、环保部门正在批复减免排污费期间; 2、排污者由于经营困难处于破产、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费征收使用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