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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审批流程的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许可
受理机构
克东县环境保护局业务股
咨询电话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 1、排污者遇台风、火山爆发、洪水、干旱、地震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2、排污者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火灾、他人破坏等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 缓交排污费条件:1、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正在申请减免排污费以及市级以上(地、州)财政、价格、环保部门正在批复减免排污费期间; 2、排污者由于经营困难处于破产、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费征收使用条例》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
1、排污者提交减免或缓交排污费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排污者名称、减免或缓交理由、减免或缓交数额、减免或缓交期限等。2、排污者提交书面申请中陈述理由的证明材料,如影像资料、所在地证明或有关部门证明等。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受理时间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0452—43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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