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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填堵、占用、拆毁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审批的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许可
受理机构
克东县河道管理站
咨询电话
13895956638
办理条件及依据

办理条件: (一)县水务局负责审批的填堵、占用、拆毁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项目;

(二)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和其他技术要求;

(三)不危害及影响现有工程安全和运行、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和河道堤防正常的管理工作及防汛抢险。

(四)替代工程已达到设计标准,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五)不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二)对符合条件的,河道主管机关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受理申请的河道主管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四)对符合要求的,河道主管机关予以批准;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提交材料
(一)建设项目申请书; (二)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三)申请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四)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五)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六)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图纸)及有关的初步设计方案; (七)有关项目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及修改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克东县人和路36号 水务局一楼 河道管理站
受理时间
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年审年限
联系方式
1389595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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