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文件公开
克东政办发〔2017〕67号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17-11-29 来源:

克东政办发〔2017〕67号

 

克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克东县城市管理综合

整治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场,县政府各委、办、局及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克东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克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克东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会战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善我县的城市面貌,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文明城市建设步伐,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四季行动”的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决定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会战。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十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优美环境这个中心,以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由立面到平面、由街路到小区的全方位整治活动。通过对县城占道经营、店外摆放、机动车乱停放等行为的整治,提高公民城市管理意识,全力打造一个清新、清洁、文明、优美的市容环境。

二、整治范围

重大对福山大街(南北大街)、蒲峪大道(东西大街)、人和路(北二道街)、圣水路(北三道街)、繁荣街(东二道街)、复兴街(东三道街)、惠民街(东四道街)、新城街(东五道街)、建设街(东六道街)进行综合整治,然后逐步向其他街路延伸。同时,对各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环境卫生。加大精细化保洁力度,清扫、清运街路、小区的垃圾污物,清理乱贴乱画、乱泼乱倒,清除墙角、路边积存的垃圾污物,清掏公共厕所、污水窖井和雨水篦子,清洗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和市政设施,达到“五无、五净、四根清”标准。五无,即无垃圾、无粪便、无杂草、无碎砖瓦、无烟头果皮塑料袋和纸屑等杂物;五净,即路面净,人行道净,绿篱池净,路边石净,树、杆、线上悬挂物净;四根清,即树根清、墙根清、花池根清、污水井井根清。

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单位:城管局

各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单位:房产处

单体楼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单位:房产处、克东镇,牵头部门:房产处

(二)整治交通秩序。规范202国道、碾北公路等主次干道沿线的交通秩序,做到机动车辆不乱停、非机动车辆排放有序,严禁车辆乱停乱靠,严禁住宅小区道路停放大型载重车辆。交叉路口保持通畅,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加强出租车、客运车辆运营管理,取缔非法营运车辆,杜绝随意变线行驶、掉头、超载等现象,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取缔不按规定线路行走(驶)和闯红灯现象。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无牌、套牌、遮挡号牌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交通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交警队、运管站,牵头部门:交警队

(三)整治经营秩序。重点整治乱摆乱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问题,教育、引导、规范各主次干道流动商贩到指定地点经营,加大青少年活动中心、飞鹤广场、兢山广场及学校周边等重点地段管控力度,确保秩序规范。强化露天市场管理,摊位摆放整齐,无垃圾、无脏水、无占用机动车道等堵塞交通和造脏现象。

责任单位:城管局

(四)整治占道物资。清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出城口周边废旧的沙发、自行车、家具、板材等杂物,坚决清理、扣留超市、果菜店、收购部等各类店外摆放、露天烧烤等占道行为。

责任单位:城管局

清理僵尸车。责任单位:交警队

清理、整顿机动车非法维修、占道行为,取缔不具备维修条件、没有审批的机动车修理部。

责任单位:运管站、交警队,牵头部门:运管站

(五)整治噪音扰民。加强管控,依法严厉惩治机动车随意鸣笛、药店、菜店、手机店、流动商贩等播放广告、小喇叭、音箱等噪音扰民行为。

整治交通噪声。责任单位:交警队

整治工业、建筑噪声。责任单位:环保局

整治生活、经营噪声。责任单位:公安局

整治流动商贩、露天市场噪声。责任单位:城管局

(六)整治立面秩序。加强牌匾、广告审批管理,严格管控牌匾、广告设置位置、尺寸、材质、亮化标准,坚决拆除不经审批、不规范的牌匾广告。深入开展网通、电信、龙视网络、移动等通讯公司高空过街线路整治工作,将各楼体外的弱电线路规范有序铺设,尽快将过街明线改为地埋。

责任单位:城管局

(七)整治擅自挖掘道路、建筑工地造脏行为。严格挖掘道路审批管理,加大挖掘施工和道路后期恢复管控力度,严厉惩治不经审批、非法挖掘道路行为。规范建筑施工行为,设置围挡设施,规划渣土运行线路,整治渣土车造脏。

责任单位:城管局、交警队、运管站,牵头部门:城管局

四、时间安排

自2017年7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7月10日—7月20日)。执法人员逐家逐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加强城市管理,美化市容市貌的重要意义和开展整治会战的重要性、紧迫性,劝导、帮助责任人纠正违章违法行为。通过发放《告知书》、举办电视、报纸等媒体专栏等多种舆论宣传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加强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强制整治阶段(2017年7月21日至8月21日)。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屡教不改、肆意妄为的违章违法者进行依法集中整治,强制清理占道物资、强制扣留门前摆放、占道经营物品、强制拖走车辆。公安机关要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对阻挠执法人员扣留物品、辱骂、撕打执法人员的,要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灭违法者嚣张气焰,确保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电视、新闻媒体要全程跟进,对在综合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支持理解的相关人员和经营业户予以表扬,对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奖优罚劣。巩固综合执法取得的成果,研究精细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实现城市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克东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程万山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褚衍泰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 冰 县电信公司经理

田文海 县环保局局长

石相德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孙占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曲延吉 县移动公司经理

吴金玉 县城管局局长

单洪海 县联通公司经理

赵学刚 县龙视网络公司经理

赵焕东 县园林处主任

彭志民 县交通局局长

程廷秀 县运管站站长

韩 勇 县房产处主任

薛克峰 克东镇镇长

魏学兵 县广电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吴金玉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交通秩序整治组。交警队、运管站,各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成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主要负责酒驾、醉驾、无牌、乱停乱放、闯灯越线、非法营运等交通秩序、运输秩序、机动车非法维修、僵尸车清理等工作。组长由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作兴担任。

(二)市容环境整治组。城管局执法大队全部队员、公安局抽调4名公安干警、环保局抽调2名工作人员组成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组,主要负责流动经营、门前摆放、环卫保洁、噪声扰民、挖掘道路、工地管理、过街线路整治等工作。组长由县城管局纪检书记于晓东担任。

(三)楼区环境卫生整治组。克东镇、房产处抽调人员组成楼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清理楼区、楼道内垃圾污物、乱贴乱画,强制清除楼区内超市、车库门前、绿篱边等处随意堆放的木板、泡沫、纸箱及拾荒者的废品堆,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美化楼区环境。组长由县物业办主任郭景辉担任。

(四)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报道组。开辟专栏,刊发稿件,定期编发简报、新闻,对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系列报道。整治结束后,通过文字、图像、影音等多种形式,对整治前后的效果、整治期间的工作及积累的经验进行综述、总结。组长由县委宣传部通讯组组长高辉担任。

六、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城市管理整治会战的重要意义,把这次整治会战,作为解决城市管理“顽疾”,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人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二要依法执法,严惩违法。城管、交警、运管、环保等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做到依法执法。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强制手段,硬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要强化执法保障,从严打击任何阻挠、抗拒执法的行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要强化推进,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坚持标准,快速开展工作。县城市管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度慢、质量差的给予通报批评。要建立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确保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克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4日印发

(责任编辑:)
附件:
克东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子政务办承办 地址 : 中国黑龙江省克东县 黑ICP备05005603号-1 齐公网安备23023002000004
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1440*900